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5-13 16:36
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和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,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吉财监〔2024〕300号)文件精神,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对象
市、区两级33个单位(详见附件)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情况、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、“三公”经费、政府采购、国有资产管理使用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。
(二)公司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重点关注收入、资产减值、金融工具、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,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,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。
三、检查范围
此次重点检查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,检查中发现重大事项,将追溯到以前年度,或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。
四、检查时间
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,至2024年10月15日结束。
五、检查方式
此次检查由市财政局监督局组织实施,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文件资料、核查账目、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,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,落实主体责任,认真做好迎检准备。
(二)注重协调,加强配合。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,主动提供检查所需材料,与检查人员及时沟通,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(三)认真整改,强化震慑。对检查出的问题,各单位要对照财经法规,切实加以整改,要找准制度短板,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。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,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或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,移送相关部门处理。检查结果将在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告。
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财政局
2024年5月9日